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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成立广东省经贸委“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成立广东省经贸委“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粤经贸法规〔2006〕453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各直属单位: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全省经贸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防科工委和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广东省经贸委“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经贸系统“五五”普法的组织领导和检查指导工作。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陈 冰(省经贸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
  刘晓捷(省经贸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毕志坚(省经贸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
  施小筠(省经贸委法规处处长)

  罗化林(省经贸委机关党办主任)

  蔡 勇(省经贸委办公室主任)

  曾 健(省经贸委人事培训处处长)

  刘次英(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处处长)

  杨新力(省经贸委电力能源处处长)

  谢时超(省经贸委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副处长)

  甘广南(省经贸委技术改造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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