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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36、加快科技兴农步伐,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积极推广农业“五新”,用现代技术改造农业。责任单位:市农办、农业局、科技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7、筹建闽台农业合作食用菌产业园区,发展农产品对台物流市场,争取外向型农业新突破。责任单位:市农办、农业局、南靖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38、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培育一批品牌农产品,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责任单位:市农办、农业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39、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扩大劳务输出,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农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40、扶持建设一批具有产业支撑、辐射力较强的批发市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服务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责任单位:市农办、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供销社、工商局、民政局、经贸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41、继续加大扶贫开发和“造福工程”实施力度,做好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支持老区、边区、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责任单位:市农办、库区移民局、老区办、民族宗教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42、按照“三个明显高于”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农办、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43、继续实施水利建设“六千”、广播电视电信“村村通”等工程,续建延伸农村路网工程,改造重建普通公路危桥,推进生态林、沿海防护林建设,加快一批渔港建设步伐。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广电局、电信局、交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44、完善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加快实施海洋防灾减灾“百千万工程”,抓好动植物疫情防控、防汛抗旱、渔业生产安全、森林防火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农办、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水利局、畜牧局、林业局、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45、鼓励设立新型农村银行机构,创新“三农”信贷担保体系,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银监局;配合单位:市农办、市金融系统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6、加强村级“六大员”和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增强服务“三农”能力。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完善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机制,促进农村和谐发展。责任单位:市下派办、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文化与出版局、卫生局、计生委、环保局、综治办、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47、加快建制镇和中心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抓好新农村试点示范村建设,推动有条件的村庄发展新农村社区。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新农村办、市直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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