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加快市区九十九湾整治,确保河道畅通、清洁。责任单位:龙文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27、扎实推进中山桥、南江滨路芗城段、延安南片区、南山景区、滨江公园建设,加快形成一江两岸、沿江发展的城市格局。开工建设零号路、腾飞路西段、大学西路中段、新浦东路、六号路、十三号路、毅达新城西侧南侧道路,续建西环城路、江滨路西延伸段、江滨路防洪堤改造、瑞京路西段、钟法路南段、西洋坪北路,完善城市路网,壮大城市体量。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芗城区人民政府、龙文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28、深化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强化街道、社区基础作用,推进城市精细化、人性化管理。制定实施物业管理办法,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改进道路交通管理,缓解市区交通拥堵现象。加大对城郊地带的整治力度,切实改变城郊结合部的环境面貌。加快市政公用事业社会化改革步伐,提高城市资源的配置效益。责任单位:市创卫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房管局、芗城区人民政府、龙文区人民政府、龙海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29、完善县城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构建商贸区、住宅区、科教区、休闲区组团发展新格局。推进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路网框架,壮大县城体量。推进县城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加强社会事业配套建设,提升县城人气商气。推进九龙江沿岸、沿海地带和高速公路沿线城镇密集区建设,做好厦深、龙厦铁路沿线城镇建设规划,促进现代城镇群加快形成。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30、做好园区发展规划和产业集群规划的衔接,用好国家有关部委支持海峡西岸开发区扩区升级及改变区位等政策,整合壮大提升产业园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外经贸局、经贸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31、规划建设外来工公寓,改善外来工生活条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
32、改造扩建花博园,扩大展厅规模,完善配套设施,努力办好第十届花博会,多举办各类农产品展销会,把花博园打造成海峡西岸农产品展示平台和采购中心。责任单位:市农办;配合单位:漳浦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33、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粮食局;配合单位:市政府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4、推进水果、蔬菜、水产、食用菌、花卉、畜牧、茶叶、林业等八个产业板块建设,做好花卉产业发展规划,加快闽荷花卉合作项目建设,提升与荷兰花卉产业合作层次。责任单位:市农办、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畜牧局、发改委、外经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35、鼓励发展“一县一业、一县一品”,支持一批农产品深加工基地建设。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力度,争取培育两个以上年销售额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农办、经贸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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