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
1、帮助民族乡村改善基础设施。重点帮助民族乡村道路、水利、自来水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交通、公路等部门要结合“农村路网续建工程”,提高民族乡村公路通达通畅水平,倾斜支持有条件的少数民族自然村修建水泥路,并提供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等服务。水利部门要结合“六千”水利工程,加快解决民族村饮用水问题,优先安排项目,到2010年实现全市民族村通自来水的目标。
2、加快民族乡村经济发展。民族工作协调委要加强跟踪、协调,推动第三轮市直机关挂钩帮扶民族村工作有效开展。民宗部门要加强民族乡村发展项目库建设,鼓励发展壮大特色品牌产品,逐步形成一村一业、一村一品,促进农业增效,家庭增收。旅游、民宗等部门要鼓励引导开发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旅游资源,争取将漳浦县湖西畲族乡“五里三城”(赵家堡、蓝廷珍府第、诒安堡)的旅游景点列入全省旅游线路进行开发,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建设、规划、农业等部门要搞好民族乡村发展规划,加快民族乡集镇建设,并争取分批分期将我市的民族村列入省、市、县等层次的新村建设示范村。财政、民宗、教育、劳动等部门要进一步扶持人口较少民族高山族加快发展,实行“按户建档,一户一策,扶持到户”,用好国家专项发展资金,各级配套扶持资金要足额到位,并积极推动与台湾原住民的交往,巩固和拓展漳州高山族的“品牌”优势。
3、加快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财政要加大对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的投入,继续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大力发展民族乡村教育事业。教育、民宗等部门要根据需要建设好民族寄宿制中小学,加大民族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力度,提升教师的学历层次,提高科研和教学水平,进一步改善民族中小学办学条件。在条件较好的普通中学开设民族班,加强少数民族学生高中阶段教育,使少数民族学生高中阶段入学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要落实少数民族学生中、高考加分政策,优先安排少数民族贫困生助学金。要鼓励、引导企业、个人和组织积极参与民族地区学校的捐资助学活动。
4、提高少数民族乡村劳动者素质和就业技能。科技、科协、农办、农业、教育等部门要大力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引导科技人员深入民族乡村开展服务,选派科技特派员到民族乡村创业。农业、劳动、科技、民宗等部门要加大实用技术培训力度,举办有关农业、电子等实用技术培训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少数民族实用人才,提高少数民族乡村劳动者素质和就业技能,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增加少数民族家庭经济收入,提高生活水平。
5、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财政、文化、民宗等部门要加大投入,支持民族乡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重点帮助民族乡村建立和完善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站(室)。支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展、创新,培养各类民族文化艺术人才,丰富少数民族文化生活。民宗、文化部门要大力挖掘我市少数民族历史文化资源,创立畲族、高山族展览室,大力宣传蓝氏三杰(蓝理、蓝廷珍、蓝鼎元)平台、开台、治台的历史贡献,扩大我市少数民族优秀人文资源的影响力。民宗、体育部门要加强六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培养体育人才,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广播电视部门要在现有“广播电视村村通”成果的基础上,解决未通有线电视的民族村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问题,使其能够收听收看4套以上广播节目和8套以上电视节目,提高民族乡村广播电视的覆盖率和接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