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制定措施和部署阶段,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各地要根据漳州市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年”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区具体实际,制定出确实可行的细化措施方案并开会部署,同时报市安办备案。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和检查指导阶段,2008年5月-11月,各地要根据市“双基建设年”工作方案的各项具体任务,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12月上旬市安办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开发区落实“双基建设年”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总结出好的经验与做法,并在全市进行推广。
四、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精心组织部署
各地要将落实我市“双基建设年”的工作方案纳入今年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任务,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我市“双基建设年”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办法,目标要明确、任务要分解、职责要到岗、落实要到人,杜绝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行为,确保我市“双基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顺利实施。
(二)突破重点、难点,推动全局工作
各县(市、区)安监局要采取各种形式和方法,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分析造成被动滞后的原因,针对重点、难点研究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解决难点、突破重点、带动全局。同时,要善于学习、借鉴兄弟市、县(区、市)的有效做法和工作经验,进一步促进本地“双基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工作落实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办,要加强对本地“双基建设年”工作的指导,加强检查监督,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要采取各种举措,督促其改进工作、加快进度,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指导、帮助提高。并建立“双基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制度,各地在每季度末向市安办报送本季度辖区内开展“双基建设年”活动进展情况。市安办将结合安全生产责任制督查或组织专项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的情况。
(四)严格考核奖惩,务求取得实效
市政府将把“双基建设年”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提出量化标准和要求,年终实行考核奖惩,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应将“双基建设年”工作纳入本地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目标,严格考核奖惩,确保本地“双基建设年”工作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