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龙海市榜山、九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龙海市榜山、九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政综〔2008〕41号)


龙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龙政综〔2008〕78号文悉。经研究,同意龙海市榜山、九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龙海市榜山镇柯坑村原规划预留为耕地2.6637公顷,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榜山镇崇福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2.6637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
  二、同意龙海市九湖镇洋坪、蔡坂村原规划预留为耕地1.81公顷、园地3.5公顷、林地2.1公顷,合计7.41公顷土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九湖镇桥南规划小区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7.41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1.81公顷、园地3.5公顷、林地2.1公顷。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