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龙海市榜山、九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政综〔2008〕41号)
龙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龙政综〔2008〕78号文悉。经研究,同意龙海市榜山、九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龙海市榜山镇柯坑村原规划预留为耕地2.6637公顷,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榜山镇崇福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2.6637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
二、同意龙海市九湖镇洋坪、蔡坂村原规划预留为耕地1.81公顷、园地3.5公顷、林地2.1公顷,合计7.41公顷土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九湖镇桥南规划小区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7.41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1.81公顷、园地3.5公顷、林地2.1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