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漳政办〔2008〕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
《漳州市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开展。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漳州市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建立漳州市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单位
(一)联席会议召集单位:市环保局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监察局、市统计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国资委、市物价局、人民银行漳州中心支行、市电业局、市广电局、闽南日报社。
二、联席会议的工作任务
(一)分析减排形势,研究减排政策与工作落实情况,针对减排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阶段性减排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决定减排重大行动,提出全市减排政策和措施。
(二)审查全市性减排工作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
(三)提出需要市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减排工作事项;通报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各县(市、区)及漳州、常山开发区减排工作汇报。
(四)研究企业减排激励机制和措施,审议全市性减排工作奖惩决定。
(五)落实市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漳州市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召开。
三、联席会议任务分工
(一)市环保局。负责对减排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召开减排工作联席会议,牵头编制、下达年度减排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减排政策措施,促进减排项目的实施。建立健全减排监督检查机制,指导督促各地、各行业和企业开展减排工作,安排减排专项资金,开展减排工作培训,定期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日常督查和定期核查。加强沟通汇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我市减排工作的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