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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测绘工作的实施意见


  (五)鼓励测绘科技创新,促进“数字温州”相关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积极引导地理信息及相关产业的开发应用,对涉及地理信息产业及其相关技术应用方面,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完善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机制,维护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创造我市地理空间信息产业化健康发展的和谐环境。

  四、加强测绘工作统一监管,推进我市测绘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健全测绘行政管理体制。各县(市、区)要进一步落实和强化测绘工作的管理职责,切实解决测绘管理职能和工作力量不到位的问题,做到职责、机构、人员、经费四落实。形成职责清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办事高效的测绘行政管理体系。

  (二)加强测绘成果管理。要严格实行测绘成果汇交制度,政府投资项目的测绘成果必须依法及时向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无偿汇交副本,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测绘成果汇交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有关部门在批准立项前应当征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有适宜测绘成果的,应当充分利用已有的测绘成果,避免重复测绘。要完善测绘成果安全保障体系,强化测绘成果保密和使用监管,落实基础测绘成果异地备份制度。加强对外提供测绘成果的管理,依法打击窃取国家秘密测绘成果和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犯罪行为。要加强测量标志保护和维护工作,落实测量标志保管津贴制度,将测量标志维护和保管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级规划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测量标志点位信息纳入审批系统,切实做好测量标志保护工作。

  (三)加大测绘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测绘资质管理,加强对涉军测绘、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来我市测绘活动的监督检查,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测绘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无证测绘、超资质测绘、超范围测绘等违法测绘行为。强化对基础测绘、房产测绘、地籍测绘和重大建设测绘项目等的测绘质量监督。加强对地图市场日常监管、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互联网地图的监管力度。规划(测绘)、信息产业、国家安全、工商管理、新闻出版、保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形成地理信息市场联合执法监管机制,扎实有效地推动我市地理信息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逐步建立测绘单位信用管理体系,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测绘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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