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建设“数字温州”为核心,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推动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数字温州”与“数字洞头”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平台建设试点,更好地满足电子政务、公共安全、位置服务等方面对基础地理信息公共产品服务的需求。各地要以“数字温州”与“数字洞头”两个试点建设为示范,整合与地理空间位置有关的信息资源,建立基础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库,建成市、县两级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共享的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逐步为社会信息化以及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提供统一、准确、持续、稳定的基础地理信息服务。
(二)加快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建设完成全市卫星定位连续运行综合服务系统、温州城市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基准,做好与国家坐标系统衔接的前期准备工作;逐步实现全市1∶2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全覆盖,建制镇以上城市规划区1∶5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全覆盖,1:500三维地理信息数据覆盖城市主城区,基础航空摄影每5年更新1次,卫星影像每2年更新1次,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要及时更新;建成多源、多尺度基础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库以及地名、地下管线、地籍、房产、土地利用和遥感影像等基础专题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定期更新与动态更新相结合的更新机制和与经济发展速度相适应的更新周期,切实提高基础地理信息的现势性。
(三)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加快建立市级与县级之间以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地理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明确共建共享的内容、方式和责任,制定地理信息资源共享的政策和技术标准,完善数据更新、汇交机制。各县(市)要逐步建立地理空间信息协调委员会以及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数据交换中心),加强对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统一协调。要以建设“数字温州”地理空间信息框架平台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地理信息资源共享上下之间的纵向对接和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最终实现相关数据的网络传输和同步更新。市和县(市、区)政府部门使用财政资金建设基于地理位置的信息系统或电子政务平台,应当采用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建设的地理空间信息框架平台。各级测绘行政主管要加强对地理信息资源应用的监管,加大对涉密地理信息资源的管理力度,处理好地理信息资源应用和保密的关系,确保涉密地理信息资源安全使用。
(四)加快测绘公共产品开发。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拓宽测绘服务领域,不断地满足政府、企业以及人民生活方面的需求。要建立温州市基础测绘信息网上发布系统,及时发布测绘成果目录。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数字温州”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开展数字城管、塘河整治、环境监测、沿海产业带发展以及防灾、防汛、防台等重点决策支持系统的建设。整合现有资源,充分利用网络等先进手段,加快公益地图网站建设,积极推动影像地图集编制、“一镇一图”工程。结合农房普查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和推广乡镇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测绘保障机制,为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处置工作提供现势性强的地理信息和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