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漳政综〔2008〕76号)
招商局漳州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保证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统一性和完整性,根据省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建设厅《关于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问题的批复》(闽建金管〔2008〕6号)精神,现就漳州开发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调整归并工作通知如下:
一、撤销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归并到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二、按照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房改〔2002〕150号),设立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漳州开发区管理部,作为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漳州开发区的办事机构,承担漳州开发区行政区域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具体业务工作。
三、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漳州开发区管理部为副科级机构,其人员编制由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市编办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