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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火车南站片区第一期安置用地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火车南站片区第一期安置用地的批复
(漳政地〔2008〕58号)


龙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龙政综〔2008〕160号文悉。龙岩至厦门铁路工程建设用地已经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函〔2007〕835号文批准,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文〔2007〕417号文转发,共批准建设用地面积478.5783公顷,其中批准龙海市境内拆迁安置用地面积6.0805公顷,配套用地面积27.2002公顷。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2008〕4号及7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同意将已批准的安置用地中的3.9013公顷土地和配套用地中的1.8658公顷土地,合计5.7671公顷土地的三项指标(建设用地指标、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调整基本农田保护区指标)进行置换,并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龙海市颜厝镇人民政府作为漳州市火车南站片区第一期安置用地,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原经批准的安置用地3.9013公顷和配套用地1.8658公顷恢复原用途。征地补偿安置等方面工作按有关规定及相关批准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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