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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漳政办〔2008〕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各大中专院校、各重点企业: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漳州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漳州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加快我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6〕237号)和《关于印发福建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7〕115号)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坚持以人为本,把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之中。以改善食品安全信用环境,培养食品安全信用意识,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为目的。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综合抓好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建设,加快形成具有漳州特色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提高我市的食品安全信誉,推动全市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
  (二)主要目标
  通过2008年至2009年的建设,全面推进我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使我市食品安全水平迈上新台阶。
  1、在制度规范上,初步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的监管体制、征信制度、评价制度、披露制度、服务制度、奖惩制度等,重点制定和推行以下七项制度:市场食品准入制度、食品进货查验登记和索证票制度、信息报告和公布制度、生产经营者不良行为记录制度、不合格食品召回和退市制度、食品安全巡查及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实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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