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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市加油站(点)违法违规用地的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的通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上处罚均由县(市)级国土资源部门作为执法主体,补办用地手续由县(市)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出让金分成按有关规定执行,该项工作由市加油站(点)清理整顿作领导小组组织督查。各县(市、区)可选1-2个做为试点,取得经验后全面铺开。

  附件:
  有关县(市、区)加油站违法违规用地汇总表

  单位:平方米
单 位宗 数面 积违法违规情况
芗城区31050.00改变用途
龙文区51010.483宗属改变用途、2宗属未批先用
龙海市1733697.00全部属未批先用
漳浦县186265.72改变用途
平和县121769.30改变用途
南靖县2326.40改变用途
华安县31213.10改变用途
长泰县150.00改变用途
合计61453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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