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根据各试点城市实际,选择建立旧电池、汽车、家电、电脑、塑料制品、木制品、容器和包装物等废旧产品回收体系,按照各种废旧产品特性,创新回收渠道,规范市场交易,完善回收政策,改进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各种废旧产品的再利用水平。
5、建立污水集中处理和中水回用工程。在6个试点城市都要建立完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和中水回用工程,实现生活污水100%集中处理,集中处理后的污水变成中水后可用于绿化、农业灌溉、建筑施工、道路冲洗、冷却用水等。
6、推动建筑生态化和生态小区建设。按照节约传统能源,最大限度利用太阳能、风能的原则对现有街区和建筑进行生态化改造;新建社区和构筑物要按照环保、健康原则进行规划、设计和建造。制定符合本城市生态环境特征的建筑技术标准和导则。
三、重点支持项目
为确保我省循环经济试点目标的如期实现,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防治、清洁生产等领域,确定5大类24项重点支持的项目。
(一)节能方面
1、燃煤工业锅炉和窑炉改造工程项目;
2、余热余压利用工程项目;
3、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项目;
4、电机系统节能工程项目;
5、能量系统优化工程(系统节能工程)项目;
6、建筑节能工程项目;
7、绿色照明工程项目;
8、政府机构节能工程项目。
(二)节水方面
1、海水淡化项目(城镇居民和海岛军民生活用水、工业用高纯水的海水淡化);
2、海水直接利用工程项目(以海水为原水替代淡水作为工业用水、以海水作为大生活用水的海水直接利用);
3、以及电力、钢铁、石油石化、化工、造纸、纺织等高用水行业节水改造项目;
4、矿井水利用、企业中水回用等废水资源化项目;
5、工业节水示范园区建设;
6、节水器具推广示范项目。
(三)资源综合利用方面
1、具有示范意义的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2、工业“三废”资源化利用项目;
3、木材节约代用项目;
4、以提高专业化、规模化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重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