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2)通过完善建立补链项目或者与区外企业建立联盟,促进产业生态化集群的形成,使园区内企业产生的边角料、副产品、废弃物实现重复和综合利用。

  (3)通过促进技术创新、改进工艺流程,加强环境管理,在园区实现废弃物“零排放”。

  (4)通过建立副产品和废弃物信息共享平台,构筑废弃物资源化通道,促园区物质流和价值链的延伸,培育经济发展新增长点。

  3、城市层次目标

  (1)在选定的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江门、汕头等6个城市,按照循环经济原则进行生产、消费和城市建设的生态化改造,促进循环型产业结构、循环型消费结构和节约型生态城市的形成,探索总结城市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形成能够带动全省其它城镇发展循环经济的示范性城市。

  (2)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绿色技术创新和扩散,推动产业发展生态化,建立循环型产业结构。

  (3)通过转变消费观念,推动绿色消费,提升生活方式,建立循环型消费结构。

  (4)按照生态学规律,创新城市建设和管理模式,推进建筑生态化,创建绿色社区,加强污水和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建设节约型生态城市。

  (三)推进计划

  1、试点期限:2006-2010年

  2、阶段划分

  (1)部署启动阶段(2006):综合部署,有序启动

  2006年4月底前,印发《广东省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确定第一批试点企业、园区和城市;

  截至2006年6月底,被选定的企业、园区和城市完成试点实施方案的制定,报省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截至2006年12月底,第一批选定的企业、园区和6个城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全面启动实施。

  (2)推进深化阶段(2007-2009):系统推进,深化发展

  2007年,逐批公布后续试点名单,按照试点领域和重点,全面推进;

  2008年,试点中期评估,检查各试点企业、园区和城市是否按照计划进行和达到预定目标;

  2009年,在中期评估基础上重点攻关,深化发展。

  (3)总结推广阶段(2010):总结经验,全面推广

  截至2010年6月底,试点企业、园区和城市写出书面经验总结报告,报送省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8月,省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学者对企业、园区和城市上交的经验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写出总报告,提出制度、政策和措施创新建议;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