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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靖县储备用地G2008-18号至G2008-2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靖县储备用地G2008-18号至G2008-2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08〕67号)


南靖县人民政府:
  你县靖政综[2008]104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县关于储备用地G2008-18号至G2008-2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的方案。拟出让地块总面积25.0575公顷,已经漳州市人民政府以漳政地〔2008〕26号文批准收回,土地使用用途为商住。
  你县公开挂牌出让商住用地应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的通知》(闽政〔2006〕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闽政〔2008〕4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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