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华安县丰山镇、沙建镇、新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政综〔2008〕114号)
华安县人民政府:
你县华政地〔2008〕11号文悉。经研究,同意华安县丰山镇、沙建镇、新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华安县丰山镇后壁沟村、湖坪村、银塘村原规划预留为耕地7.6947公顷、园地6.1683公顷、未利用地0.3538公顷,合计14.2168公顷土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银塘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14.2168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9.9965公顷、园地2.8889公顷、未利用地1.3314公顷。
二、同意华安县沙建镇汰口农场、大坑村原规划预留为耕地2. 146公顷、园地3.236公顷,合计5.382公顷土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汰口农场、沙建村、日新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5.382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2.146公顷、园地3.236公顷。
三、同意华安县新圩镇新圩村原规划预留为林地3.3276公顷、未利用地0.119公顷,合计3.4466公顷土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新圩村、黄枣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3.4466公顷,规划调整为园地1.5956公顷、林地1.851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