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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信息化办落实2008年“数字福建”工作意见任务分解的通知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水利局、气象局、公安局、安监局、海洋与渔业局、卫生局、市效能办、监察局等市直部门,市信息中心。
  (四)加强政府网站建设
  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加强网站安全防护,提高网上办事能力;开展全市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促进全市政府门户网站应用。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
  配合单位: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市信息中心。
  (五)推动基础信息开发应用
  1、部署或扩展建设基础数据库,建设市政务信息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
  责任部门:市信息化办;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市信息中心。
  2、建设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先期做好市直部门业务数据共享和信息在线订阅、数据挖掘分析的调查摸底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
  3、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的资源共享及数据交换机制,培育和发展信用产品,充分利用信用产品开展服务。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
  (六)大力推进业务协同
  1、基于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编审及发放”业务协同应用系统工程。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2、基于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养老保险金发放”业务协同应用系统工程。
  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3、建设省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同办公系统。
  牵头单位:市整规办;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4、建设新开工工程项目信息共享与协同办公系统。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5、基于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省市两级房地产信息共享系统。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6、进一步推动省口岸大通关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船舶联检系统、国检快速查验系统、电子疏港系统、综合查询系统、空运电子作业系统在各口岸的应用。
  牵头单位:市口岸办;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七)深化业务系统的应用
  全面普及市、县(市、区)办公自动化软件,继续推进金宏、金盾、金财、金保、金土、金水、金农、金审、金信、金质等信息化系统应用。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预警到乡的防汛应急指挥平台;扩大全市医保、信访服务、人口与计划生育、城乡低保等直接关系民生的公共应用系统的服务范围,提高使用效率。
  牵头单位:市信息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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