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石嘴山市经济转型与可持续发展的意见
(宁政发[2009]13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8号)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29号)精神,促进石嘴山市加快经济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促进石嘴山市经济转型与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促进石嘴山市经济转型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石嘴山市曾作为全国基础能源和重要原材料的供应地,为自治区乃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由于缺乏统筹规划和资源衰减等原因,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经济结构失衡、接续替代产业发展乏力、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失业和贫困人口较多等许多矛盾和问题。石嘴山市具有工业基础较好、科技力量较强、生产要素相对集中等优势,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具有率先发展的基础条件。帮助石嘴山市解决因资源逐步枯竭而发生的一系列实际困难和问题,探索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经验,促进石嘴山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推动宁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为动力,着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着力加强和改善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加快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市场化进程,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走出一条具有西部资源型城市特色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努力把石嘴山市建设成山水园林新型工业城市。
(三)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规划,努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着眼于解决资源型城市当前和长远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深层次矛盾,抓紧构建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培育新的增长点,拓展资源型城市发展空间;坚持政府调控,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