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赣农办字[2009]151号)
各设区市农业(水产、果业)局,厅机关各部门、厅属各单位:
201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有关部门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的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农业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推动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实现新发展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做好“两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节日期间的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节日期间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出现松懈情绪,确保节日期间安全。
二、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各项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要突出重点,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特别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结合“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和农机检验工作,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农机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人员深入乡村、深入农户开展农机违法载人、违章驾驶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渔业安全监管机构要组织人员深入渔区渔村、渔港码头和渔船集中停泊点,对渔船持证情况,船舶救生、消防和信号设备的配备,以及渔民安全教育培训持证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特别要针对节日期间渔业船舶集中、气候多变、安全事故易发等特点,加大水上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作业渔船,提醒渔民避开商船航线锚泊或作业,确保渔船航行作业安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无法保证安全的渔船,要责令停止生产和作业,切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同时,要高度重视打击渔船非法载客工作,把有非法载客载货记录的渔民、有渔业船舶载客载货需求的水域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切实加强管理,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厅属农业职业院校和厅属农业场所要在节前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特别要针对学生人身安全、宿舍消防安全、水电安全等方面开展全面的排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要加大学生人身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要加强医院药品监管和医疗工作的监管,确保不出医疗责任事故;要组织对危房和生产经营型场所安全防范措施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危险源,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厅机关部门、厅属单位在节前要对电源线路以及办公用电器等危险源和财务、档案等重要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存放检查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