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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河南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百日培训行动的通知

  (二)完善督查制度。各省辖市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培训工作的督导,及时通报培训情况。省厅将定期检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各地“百日培训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总结评估。对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加大对“百日培训行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意义和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要将定点培训机构及培训对象、时间、专业(工种)、就业去向、补贴标准和资金申领程序等公布于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张水泉 占江
  联系电话:0371-65907910
  邮箱:nmg@ha.lss.gov.cn

  附件:
  2010年度河南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任务分配表

  单位:万人
全省全年培训任务(60万人)百日培训行动(30万人)
郑州52.5
#巩义市0.50.25
#中牟县0.50.25
开封市42
洛阳市31.5
平顶山市31.5
安阳市31.5
鹤壁市21
新乡市42
焦作市31.5
濮阳市21
许昌市21
漯河市21
三门峡市21
南阳市4.52.25
#邓州市0.50.25
商丘市52.5
#永城市0.50.25
信阳市52.5
#固始县0.50.25
周口市52.5
#项城市0.50.25
驻马店市52.5
济源市0.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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