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分行兼业代理机构增加代理险种的批复
(青保监复[2009]22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险种变更的请示》(国寿人险青发〔2009〕10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分行代理险种增加财产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变更后的代理险种范围详见附表。
二、请你公司督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分行在3月27日前到青海保监局换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委托领取人应持兼业代理机构介绍信或委托书以及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三、你公司要切实履行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在委托兼业代理机构办理保险业务时要严格执行《
保险法》、《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保险法律法规。
此复
二OO九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兼业代理机构变更后的代理险种范围清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机构地址
| 许可证编号
| 代理险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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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分行
| 926800482
| 青海省海东地区平安县平安镇古驿大道194-4号
| 6321219268004800
| 财产保险、人寿保险、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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