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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漳政办〔2008〕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开展2007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的通知》(政办发〔2008〕59号内部明电)的要求,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编办、市总工会联合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五个“市2007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督查组”,于5月4日至7日对各县(市、区)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督查考核。考核督查组听取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情况介绍,查阅有关文件材料、召开部分企业代表、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座谈会、深入街道和社区实地查看等形式,对“2007年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督查考核情况看,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促进就业工作,认真贯彻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及时分解、落实市政府下达的促进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各级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结合各自职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2007年促进就业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2007年全市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6154人,完成任务数52000人的107.9%;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2115人,完成任务数12000人的100.9%,其中“4050”再就业人数2720人,完成任务数2500的108.8%;城镇登记失业率3.8%,低于指标数0.1个百分点。全市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9156人,完成年任务55000人的143.9%;培训农村劳动力43351人,完成年任务40000人的108.3%;培训后就业40489人,就业率达93.4%;免费鉴定农村劳动力4076人,完成年任务4000人的101.9%;全市依据政策规定落实援助“农村贫困家庭”,使其早日脱贫致富;全市1415户“城镇零就业家庭”根据其就业愿望已全部实现就业。全市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创办的劳务派遣公司12家,共为700多家用人单位派遣员工86312人,完成省政府下达78000人任务的136.1%,位居全省前列。派遣员工100%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员工工资100%按时足额发放,综合参保率达80%(其中工伤保险100%、养老保险86.7%、失业保险84.7%、医疗保险55.5%、生育保险70%)。金融部门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41笔金额790.4万元,完成省政府下达500万元的1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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