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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华安县华国土资挂(商)2008-01-01#等二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华安县华国土资挂(商)2008-01-01#等二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08〕80号)


华安县人民政府:
  你县华政地〔2008〕13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县关于华国土资挂(商)2008-01-01#等二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的方案。拟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总面积9.3959公顷,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08〕283号文批准转用并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用途为商住。
  你县公开挂牌出让国有商住用地应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的通知》(闽政〔2006〕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闽政〔2008〕4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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