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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漳州市第四届百花文艺奖的决定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漳州市第四届百花文艺奖的决定
(漳政综〔2008〕1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创作了一批具有较高质量的文艺作品。为鼓励创作、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经市百花文艺奖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市政府决定,授予芗剧《王翠翘》等4件作品为特别荣誉奖,授予木偶剧《招亲》等6件作品为漳州市第四届百花文艺奖一等奖,授予专题片《林语堂》等17件作品为漳州市第四届百花文艺奖二等奖,授予散文《那年高考》等40件作品为漳州市第四届百花文艺奖三等奖。并向获奖单位和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以资鼓励。
  希望获奖作者、创作单位和全市文艺工作者,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作更多富有时代特色、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精神文化产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为推动我市成为海峡西岸港口大市、工业强市、生态名市做出新的贡献。

漳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漳州市第四届百花文艺奖获奖作品名单

特别荣誉奖作品(4件)
作品名称类别申报单位主创作人员
《王翠翘》芗剧漳州市芗剧团方朝晖等
《“双语”司仪》专题片漳州电视台陈俊杰等
《博士们》中篇小说漳州师范学院黄清河
《闽南人》歌曲漳州市文联朱家麒词、陈彬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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