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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1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1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09]36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201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重庆市201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全市社会安全稳定,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和“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则,重点在规范组织部署、宣传发动、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查缴非法、燃放秩序维护、禁放点守护、应急处置等方面,强化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和零售网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不死人、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的工作目标,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为建设平安重庆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市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市政府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刘学普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泰来任副组长,重庆警备区、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供销总社、市教委、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委、市市政委、市交委、市商委、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文化广电局(市文物局)、市公安消防总队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燃放办),由王泰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孙永健、市安监局副巡视员舒启武、市供销总社副主任谢渝刚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供销总社、市交委等部门和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春节期间,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办公室(以下简称“打非办”)和市燃放办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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