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积极开展多模式职业教育与培训。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和自我发展的需要,以就业和行业需求为导向,坚持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统筹优化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配置,积极拓宽中职校学历教育范围,进一步鼓励全日制中职校招收本市历届初高中毕业的从业人员、待业人员、转岗再就业人员、退役军人和在沪工作的外省市职工和务工人员,开展成人中等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积极利用开放实训中心的资源优势,研究设计面向普通中学、适合其学生特点、普职渗透的劳技教育方案。
4.研究制定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工作方案。积极探索适应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特点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整体构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探索多样化发展职业教育模式。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于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能力,根据上海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骨干行业的需要及职业岗位要求,选择具有较好贯通基础和专业优势的职业院校,进行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小规模试点探索。
(二)深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组织形态
5.继续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由行业向区域延伸。在指导成立嘉定、徐汇、闵行和黄浦等区域职业教育集团的基础上,继续推动有条件的区县组建区域职业教育集团。行业职业教育集团要覆盖全市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在机电数控、化工、建筑和现代农业等行业继续组建职业教育集团。
6.探索建立保障职业教育集团持续发展的机制。要在职业教育集团内进一步完善企业与学校共建“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机制,继续实施上海市中职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建立促进职业教育集团持续、科学发展所需的经费保障机制以及运作的监管机制,促进职业教育集团内各学校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7.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校企合作。要推动职业教育集团成员企业在学校建立实训中心,提供一批稳定的、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实习实训岗位。学校要在企业建立校外实训基地,与企业共同开发课程,建设理论与实践一体化的专业、课程和教学体系。
8.拓展职业教育集团服务功能。要提高职业教育集团服务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都市农业的水平。以行业职业教育集团为核心,联合江苏、浙江相关部门组建长三角职业教育产学合作联盟,扩大横向服务范围,开发与长三角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合作项目,提高集团的辐射功能,进一步实现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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