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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本市在建铁路起重机械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3.现场管理混乱,未能按照有关要求实施有效管理。

  (二)设备方面

  1.起重机械未经监督检验或超检验周期使用;

  2.全进口的起重机械未经型式试验就投入使用;

  3.个别门式起重机的夹轨器、防风缆和铁制楔块未配备,吊钩无防脱钩装置等。

  (三)人员方面

  1.大部分使用单位未配备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员;

  2.部分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或违章操作;

  3.未定期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

  (四)档案方面

  未建立完整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台帐,缺少起重机械的出厂资料、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缺少起重机械运行的相关记录。

  (五)维保方面

  未开展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未落实专业的维修保养队伍或人员,缺乏对租赁起重机械的维修保养,日常的维保工作不到位,设备带隐患运行,如钢丝绳毛刺、卷扬机刹车片油污、行走限位失效、轨道有杂物等。

  (六)预案方面

  未制定起重机械的应急预案,责任人员不明确,应急体系不完整,未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七)其他问题

  在专项检查中,同时还发现有部分制梁场使用的锅炉无锅炉安全管理员和水质处理人员,未能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水质处理;储气罐未检验和办理使用登记;叉车未办理注册登记,驾驶员未经使用单位合法聘用。

  三、整改要求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加强在建铁路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工作,坚决遏止起重机械事故,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要求,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包括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切实做到设备有证使用;加强对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的检查力度,根据各类特种设备的不同特点,建立日检、周检、月检、季检等制度并落实到人、落实到位;按照规定=定期开展锅炉水质处理;定期开展对司机、司索、指挥等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强化作业人员规范操作、规范指挥的行为和意识;杜绝无证指挥、操作行为,配齐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并落实岗位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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