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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五)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环节监管。完善规章制度,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巩固和提高农村药品“两网”运行质量。加快推进城市社区药品“两网”建设,力争首批参与创建的24个区全部通过城市社区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区检查验收。组织开展国家药品“两网”示范县和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严格执行经营许可相关规定,依法提高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准入门槛,从严审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督促、指导药品经营企业实施好新版GSP。结合许可证换证工作,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专项大检查。落实企业销售责任制,加大对购买方资质、销售合同、回款等的检查力度。制定《江苏省药品经营企业委托配送管理办法》和《江苏省药品冷链物流管理操作规范》。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监管。配合商务部门推进药品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监管。严格落实《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切实加强对药品采购、储存、养护等环节的管理。配合卫生、公安等部门强化医疗机构使用特殊药品管理,落实审批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异常购用通报机制,共同防范流弊事件发生。协调卫生部门建章立制,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监管,规范采购渠道,督促做好养护工作,保证临床使用安全可靠。加大对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力度,督促医疗机构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
  (十七)加强和推进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建立健全统一、协调、高效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落实监测和报告主体责任,加强分析评价工作。做好新修订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编制《ADR规范填写和审批手册》,提高ADR报表质量;综合运用抽验、现场调查与风险预警等手段,提高药品不良事件调查、分析和评估能力。加强与卫生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应急处置与风险控制效能。
  (十八)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强注册核查与审评体系建设,提高核查人员业务水平和对审评专家队伍的管理水平。加强各级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添置仪器设备,拓展检验领域,抓好重点项目建设,使检验检测能力与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相适应。加强认证管理体系建设,健全检查员遴选、选派和考核机制,规范现场检查程序,提高认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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