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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统一开展“长城”系列整治行动,着力解决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防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重点整顿学校、工地食堂、餐饮类摊贩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规范餐饮服务行为。组织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料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开展减肥类、辅助降血糖类、抗疲劳类等重点品种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整治。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整顿,重点查处化妆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超范围使用限用物质、无证生产等行为,规范农村、城乡结合部化妆品市场。
  (七)加强餐饮服务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修订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监测和评价工作,制定保健食品、化妆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餐饮、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进行风险监测,完善安全预警体系。组建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事故处置专家队伍,加强信息研判,实现灵敏监测、准确评估、及时预警。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强化部门信息沟通,有效应对突发事故。
  三、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稽查工作
  (八)全面落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坚持“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发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督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形成整治工作合力。结合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逐级开展督促检查和考核评议工作。
  (九)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制售假劣高风险生物制品、制售假冒知名品牌药品、利用邮售和互联网等途径销售假劣药品以及违规销售家庭用医疗器械、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对涉及面广、危害性大、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省局统一协调,采取挂牌督办、联手督查等方式进行重点督查。充分发挥打假综合机制的效能,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打假治劣稽查网络。完善重大案件奖励机制,激励各地抓好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十)加强“三品一械”抽验工作。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监督性抽验的基础上,组织对我省增补的基本药物目录品种进行评价性抽样检验,争取3年内完成全部品种的质量抽验工作。开展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工作,定期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针对擅自添加活性成分的药品、高风险生物制品、中药注射剂等开展专项抽验工作。利用各市药检所自身优势和技术资源,引入检验竞争机制,探索建立统一抽样、集中检验的机制;鼓励开展补充检验方法和项目研究,提高快检车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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