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业统计。
《工业企业财务状况》(B202表),增加1-3月、1-6月、1-9月、1-12月调查时期。
2.能源统计。
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由年能源消费万吨标准煤扩大为五千吨标准煤。
3.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统计。
(1)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总额年、月报表(SY-E102-1表、SD-E102-1表)中“购进总额”、“销售总额”、“零售总额”和“年末库存总额”指标都增加分区数以及深圳市外指标。
“购进总额”指标中细分“从市外购进”、“从生产者购进”、“从批发零售贸易业购进”和“其他购进”。
“销售总额”指标中细分“销往市外”、“对生产者经营者批发”和“对批发零售贸易业批发”。
增加“商业企业污水再生利用量 立方米”指标。
(2)星级住宿业和限额餐饮业经营情况年、月报表(SY-E102-2表、SD-E202-2表)中“餐费收入”和“商品销售额”指标增加分区数以及深圳市外指标。
增加“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污水再生利用量 立方米”指标。
4.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1)在2007年报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SD-H001表)中增加“不分区建设项目推算的分区完成投资额”指标。
(2)在2008年定报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SD-H001表)中增加“市自筹”、“区自筹”及“不分区建设项目推算的分区完成投资额”指标。
二、制定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继续执行)
1.效益深圳指标体系。
2.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
3.深圳市金融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4.深圳市总部企业统计报表制度。
5.其他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6.2008年深圳有关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调查。
7.深圳市社会治安满意度及公众安全感抽样调查。
8.工业企业经济情况调查。
9.深圳市2009年度政府绩效群众满意度抽样调查。
10.劳动情况。
11.劳动情况快速年报。
12.深圳市劳动情况季报基层表。
13.独立核算交通运输、邮电企业财务状况表。
14.深圳交通运输企业生产情况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