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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陕政办函〔2010〕1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面对金融危机对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部署,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推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劳务输出、技能培训、回乡创业等工作,保持了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稳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20万人,创劳务收入309亿元,首次突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0万人和劳务收入300亿元大关。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促进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对在2009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安康市人民政府等32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锐意进取,扎实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为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 件: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二○一○年一月十日

  附 件:
  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先进市

  安康市人民政府

  商洛市人民政府

  渭南市人民政府

  延安市人民政府

  铜川市人民政府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先进单位

  西安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榆林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工作先进单位

  宝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四、农民工回乡创业工作先进单位

  咸阳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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