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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陕政函〔2010〕1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市县政府和全省旅游行业积极进取,共克时艰,着力消除金融危机和甲型H1N1流感给经济社会带来的严重影响,全省旅游产业取得显著成绩。全年接待境内外游客11555.08万人次,旅游总收入767.9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5.8%和26.5%,对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2009年的旅游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为了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省政府决定对2009年度旅游接待首次突破1000万人次大关的渭南、汉中、延安3市以及旅游接待与综合收入快速增长、业绩显著的安康市和商洛市给予通报表彰;对旅游发展工作突出和旅游接待分别首次突破100万人次的凤县、岚皋县,首次突破200万人次的扶风县、礼泉县、黄陵县,首次突破300万人次的华阴市,以及旅游总收入快速增长的留坝县、宁陕县和商南县给予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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