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调整东山县西埔镇、铜陵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政综〔2008〕235号)
东山县人民政府:
《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西埔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东政地〔2008〕81号)和《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东山县铜陵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东政地〔2008〕8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对东山县西埔镇、铜陵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西埔镇探石村原规划预留为耕地0.3748公顷,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西埔镇西坑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0.3748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
二、同意铜陵镇铜兴村原规划预留耕地0.4038公顷,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铜陵镇铜兴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0.4038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