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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4)加强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提高临床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水平。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大容量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注射剂、生物制品、特殊药品、植入医疗器械、避孕套等高风险品种。

  重点单位:高风险品种的生产、经营企业。

  重点区域: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高发地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和对境内在审、已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注册资料的真实性核查工作;建成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市经贸局牵头)

  1.主要任务

  (1)制定《东莞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猪肉质量安全、生猪屠宰进行全面专项整治,市经贸局与省经贸委签订《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各镇(街)与屠宰企业签订《保障生猪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责任书》。

  (2)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保证举报查处率100%;加强各镇(街)屠宰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思想和业务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3)完善定点屠宰场设置规划和硬件设施建设并认真检查督促落实,实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完善定点屠宰场的生猪进场检查检验制度和肉品销售台帐管理制度,落实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制度,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工作的监督检查,推行生猪屠宰企业分级管理和企业申报资质等级认定制度,调整屠宰企业规模结构。

  (4)全面清理地区性涉及屠宰方面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不相符的文件;针对某些薄弱环节,加强政策研究,探索新的整治和管理方法。

  2.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出场生猪肉品。

  重点单位:各镇(街)定点屠宰企业。

  重点区域:镇(街)之间偏僻结合部、旧村落出租屋等私宰行为高发地方。

  3.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各镇(街)进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私屠滥宰、定点屠宰企业违规违法查处率达100%;2007年9月30日前,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完善生猪进厂验收制度、台帐管理制度及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实现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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