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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检查验收(2007年10月至11月)

  迎接省林业主管部门的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统一组织协调有关工作。市政府成立“东莞市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李毓全同志任组长,副市长李小梅同志等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由市林业局局长罗松茂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由相关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设立资料组、宣传组、督查组、后勤组四个小组。

  (二)落实目标责任

  各部门、各镇(街道)要根据工作方案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部门职能,深入开展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工作,尽快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未达到创建标准的,要加紧落实整改;已达到创建标准的,要力求好中更好。保证创建工作有人抓,创建任务能落实,创建目标能实现。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全社会生态意识,努力营造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创造性的社会氛围,开展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专题宣传报道,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真正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强大合力,推动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保证创建经费

  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符合我省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要求,符合我市建设生态绿城的战略目标,对东莞经济社会双转型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创建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更需要大量的物力和财力,市、镇财政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保证创建经费的落实。

  附件:1.东莞市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指标情况分析表

  2.创建活动宣传词

  附件1:
  东莞市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指标情况分析表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达标情况

备注

1

森林覆盖率

25%以上

33.40%

 

2

林木蓄积量

活立木蓄积量连续3年年净增率达4%

2004年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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