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检查验收(2007年10月至11月)
迎接省林业主管部门的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统一组织协调有关工作。市政府成立“东莞市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李毓全同志任组长,副市长李小梅同志等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由市林业局局长罗松茂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由相关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设立资料组、宣传组、督查组、后勤组四个小组。
(二)落实目标责任
各部门、各镇(街道)要根据工作方案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部门职能,深入开展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工作,尽快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未达到创建标准的,要加紧落实整改;已达到创建标准的,要力求好中更好。保证创建工作有人抓,创建任务能落实,创建目标能实现。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全社会生态意识,努力营造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创造性的社会氛围,开展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专题宣传报道,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真正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强大合力,推动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保证创建经费
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符合我省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要求,符合我市建设生态绿城的战略目标,对东莞经济社会双转型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创建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更需要大量的物力和财力,市、镇财政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保证创建经费的落实。
附件:1.东莞市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指标情况分析表
2.创建活动宣传词
附件1:
东莞市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指标情况分析表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达标情况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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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森林覆盖率
| 25%以上
| 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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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林木蓄积量
| 活立木蓄积量连续3年年净增率达4%
| 2004年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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