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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组织开展裸露采石场和闲置地的调查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分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复耕复绿工作,逐步完成复绿工作,提升全市绿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林业局、各镇(街道)

  (九)加强创建宣传

  东莞广播电视台、东莞日报社等新闻单位,要发挥宣传报道的喉舌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市民群众的生态意识和环境意识,调动全社会参与创建的积极性,营造爱绿、护绿、惜绿的浓厚氛围,真正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创建工作期间,要加大造林绿化工作的宣传力度,东莞广播电视台、东莞日报社每周不少于两次有关造林绿化的报道。东莞广播电视台广播频道和电视频道每天在黄金时段播放一次公益宣传广告,检查验收期间适当加密;东莞日报社要开辟专版报道创建林业生态市的工作。

  市区主要路口、主要绿化景点要制作大型宣传广告牌,悬挂宣传标语。具体由市城市管理局、林业局负责。

  各镇要在主要路口、主要景点制作两幅以上大型宣传广告牌,各街道要制作四幅以上。各镇(街道)宣传部门、广电站要加大造林绿化、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

  牵头单位:东莞广播电视台、东莞日报社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林业局、各镇(街道)

  三、实施步骤

  (一)申请策划(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编写《东莞市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工作方案》,编写《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建设规划》,并成立东莞市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工作领导小组。

  (二)宣传发动(2007年3月至2007年5月)

  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动员大会,落实各镇(街道)、各部门的创建任务及职责分工,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报道。

  (三)组织实施(2007年3月至2007年9月)

  各镇(街道)、各部门根据创建任务及职责分工,落实各项整改工作。市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考核指标,定期跟踪检查,加紧督促落实。根据创建标准,市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检查。

  (四)申报审核(2007年9月)

  向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包括: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工作总结报告,自查报告,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建设规划,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市自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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