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各镇(街道)
(三)加强沿海滩涂绿化
着力加强沿海滩涂红树林的种植,加大红树林的抚育管理,确保种植一片、成活一片。在长安镇、虎门镇、沙田镇、麻涌镇等宜林沿海滩涂种植红树林,尽快恢复“海上森林”景观,构筑沿海防护屏障。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长安镇、虎门镇、沙田镇、麻涌镇
(四)加强水土流失生物治理
大力推进水土流失生物治理工程,坚持“治坡与治沟相结合,以治沟为主;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以生物措施为主”的原则,在全市的河流、水库、塘坝周边以及阴沟入口、路旁沟渠种草栽树,利用植被稳定斜坡,拦截泥沙,减少水土流失面积,维护国土生态安全。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林业局、各镇(街道)
(五)加强林权林政管理
严格执行森林采伐管理制度,坚持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制度,认真实施《东莞市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征占用林地的审核管理。各镇(街道)要重视林权证的发放工作,加大林权证发放力度,并建立林地林权档案和林权证管理网络。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六)加强城镇绿化
在巩固原有绿化成果的基础上,加强绿化管理。严禁任意砍伐和迁移树木,破坏绿地。各部门、各镇(街道)要做好各类绿地的保护和抚育管理,保证各类绿地的质量和档次。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建立健全绿地树木认建认养制度,大力倡导植纪念树、造纪念林活动,增强群众绿化意识。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林业局、各镇(街道)
(七)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编制和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检疫工作,建立健全危害性病虫害监测体系,减少控制病虫害的发生率,防治重大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严格贯彻落实《东莞市封山育林保护规划》,做好20.5万亩的封山护林工作。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力度,切实加强森林火灾的监控管理。开展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保护森林资源。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
(八)加强采石场和闲置地复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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