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方案(2006-2010年)的通知


  1、机构建设。2007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置独立的艾滋病防治科室,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和防治人员。监狱、劳教所等羁押监管场所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到2008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立艾滋病确认实验室。

  2、宣传教育。2007年,全市15-49岁人口中,居民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70%以上,在校青少年达到85%以上,校外青少年达到65%以上;人员流量较大的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港口码头、出入境口岸等公共场所7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机(车、船)室60%以上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到2010年,上述6项指标中,前4项指标均提高10个百分点,后两项指标均提高20个百分点。

  3、知识培训。2007年,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95%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省级和市级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的宣讲覆盖90%以上的镇(街道);镇(街道)和社区卫生服务人员80%以上、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和卫生员5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人员50%以上接受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技能培训。到2010年,上述5项指标中,前两项指标均提高5个百分点,后3项指标分别提高10、20和40个百分点。

  4、行为干预。2007年,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全市70%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全市建立2个以上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为40%以上符合条件的吸食阿片类毒品成瘾者提供药物维持治疗;逐步开展清洁针具交换试点,为30%以上的静脉注射吸毒者提供清洁针具;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70%以上,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30%以下;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镇(街道)的覆盖率达到80%以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85%以上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到2010年,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全市90%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登记在册吸毒者500人以上的镇(街道)建立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为70%以上符合条件的吸食阿片类毒品成瘾者提供药物维持治疗;开展清洁针具交换试点的镇(街道)为50%以上的静脉注射吸毒者提供清洁针具;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以上,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20%以下;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镇(街道)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90%以上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