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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挂靠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挂靠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的通知
(东府办函〔2006〕174号)


  近年来,我市出台了多项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吸引了大量人才落户我市,其中部分引进人才户口挂靠在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上。为妥善解决挂靠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市政府决定:户口挂靠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由引进人才工作单位所在镇(街道)负责解决。具体办理程序是:挂靠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人员子女入学时,由父母某一方提出书面申请,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再附上户口簿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到工作单位所在镇(街道)宣传科教办办理有关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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