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加快发展公共交通是“治摩”的主要内容和实施全面禁摩的前提条件。市政府要出台有关政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好优先发展公交的问题。
1. 加强交通管理,完善管理模式。镇内公共交通实行属地管理,要抓好落实的检查督促,充分发挥市、镇两级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的积极性,实行双轨制运行模式,切实改变当前经营主体过于分散的现状,完善投资主体,理顺运行机制,完善经营管理。
2. 加大公共交通投入,完善公共交通体系。各镇街要按照市府办转发交通局关于《东莞市镇内公共汽车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03〕75号)精神,结合实际,完善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大力发展“一镇一公汽”,使公汽线路全面覆盖到各村、各厂、各街道、各住宅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
3. 加大政策扶持,完善财政补贴体制。加大对我市发展公共交通扶持力度,组织人员调研,制定有关扶持政策和措施;市和各镇街要把公共交通作为社会公益事业,加大对镇内公汽的资金投入,完善公交站点等配套设施,对一些线路长、客源少、运行成本大、造成亏损的线路,镇政府要采取措施给予适当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治摩”是社会发展的要求,势在必行。综合治理摩托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复杂程度高,事关拥有摩托车者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治安和稳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对“治摩”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打造“平安东莞”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党政领导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市的统一布置,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周密布置,层层动员,广泛发动,有计划、有目的开展各项工作。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开展摩托车综合整治行动,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一是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要落实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全市人民认识到“治摩”的社会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要落实各种“治摩”措施,切实做好“三大整治、一大发展”工作。四是要落实保障措施,积极化解各种矛盾,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还要注意做好各类情况信息上报工作,做到信息互通,工作互相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