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实施步骤
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分步实施,梯度推进,全面整治。整治工作分为五个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06年6月份,成立市、镇(街)领导小组,为统筹开展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各项工作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市召开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整治工作;印发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内容、步骤和工作要求,为全面铺开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做好组织准备、政策准备、方案准备和舆论准备。各镇(街)要根据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相应地召开村(社区)和村(居)民小组整治环境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明确整治内容和要求,提高整治环境卫生的认识,形成一个有声有色的整治环境卫生行动。
(二)综合整治阶段。2006年6-11月份,各镇(街)要加强整治工作的具体领导,集中主要精力和人力,按照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内容、要求,认真进行环境卫生工作的全面整治,确保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并按时报送工作进度。
(三)小结考核阶段。2006年12月,各镇(街)组成检查小组,完成整治环境卫生半年自检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汇报材料,上报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中旬,市组织检查小组对各镇(街)进行逐一检查,提出整改意见,本次检查结果将进行通报并列入镇(街)领导班子量化考核序列。
(四)整改提高阶段。2007年1-5月,各镇(街)、村(社区)结合出现的问题,对照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实施细则,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查漏补缺,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推进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深入。
(五)总结验收阶段。2007年6月上旬,各镇(街)组成检查验收小组,按照相关检查标准完成自检验收工作,并形成全面总结汇报材料,上报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底前,市组织检查小组对各镇(街)进行检查验收,仍不符合要求的将进行全市通报,并对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作全面总结并上报总结材料。
七、资金来源
根据我市农村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推动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各项工作的落实,须保证相关经费的及时投入和到位。
非欠发达村主要由村自筹解决,镇(街)可适当进行补助;欠发达村主要由市、镇(街)财政解决,具体方案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