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111工程”的意见
(东委发〔2006〕10号 2006年4月12日)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整体素质,促进民营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委发〔2006〕9号)和《东莞市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纪要》(〔2005〕1号)精神,决定实施民营企业“素质提升工程”,即从2006年起至2010年,在全市范围内对100名民营企业家、1000名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10000名民营企业管理和技术骨干进行现代企业管理培训(以下简称“111工程”)。现就实施“111工程”,加强我市民营企业(含中小企业,以下简称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111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民营经济是最具活力的经济,是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源泉。近年来,我市民营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份量越来越重,大型民营企业的贡献越来越大,仅“东莞市50强民营企业”纳税就占了民营经济纳税总额的1/5。民营经济的主体是企业,而企业发展的关键是企业经营管理者。当前,人力资源已成为社会发展最重要的战略资源,知识和人才已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要推动力。我市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的数量不少,但整体素质偏低,严重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发展。因此,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精心培育和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民营企业家队伍,是提高我市民营企业整体竞争力的紧迫任务。要实现东莞民营经济规模总量更大、产业结构更优、创新能力更强、制度管理更好、企业素质更高的目标,就必须积极创造条件,提供资金引导,打造有效平台,形成培训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提高我市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实施“111工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按照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努力培养一支政治素质高、经营管理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及创业能力、适应国际竞争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民营企业家队伍,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