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回访制度。省局拟制定《著名商标企业回访制度》,明确有关规定和回访内容,帮助企业改正商标运行中的瑕疵,指导企业正确运用商标、积极创新商标、努力发展自主商标。今年各市工商局要加大对驰著名商标企业的市场巡查力度,及时对商标运行不规范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帮助其提高运用商标发展壮大的能力。
五、落实责任,继续加大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
(一)各市工商局要以保护食品商标、药品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涉外商标为重点,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依法保护自主创新的成果和积极性。要继续加大商标执法力度,充分保障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二)加大对涉台商标的监管力度,及时受理,快速处置涉台商标案件的投诉和举报,严厉查处侵犯涉台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要及时解决涉台商标问题,指定专人主动服务,跟踪服务,上门服务,并在第一时间内上报省局。要积极引导支持台资企业通过申请认定驰著名商标获得重点保护。
(三)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行政保护力度。重点查处侵犯农产品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专用权案件,严厉打击侵犯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专用权,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省局要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四)推广商标授权经营制度。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规范商标授权经营,对规模化商品批发零售市场进行规范化商标监管,从制度上促进形成市场主办者和进场商户尊重他人商标权,自觉抵制或不卖假冒商标商品的良好市场环境。继续指导市场主办者与商户签订有关保护商标权的协议。
(五)加大商标办案工作指导力度。各市工商局要帮助和指导基层提炼商标办案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挖掘和树立商标执法中的先进典型,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和提高全省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要加大对基层商标管理人员的执法办案培训,选择典型或疑难案件,在全省商标办案人员中进行评析和研讨。要运用电脑网络进行典型案例的研讨分析,带案下基层,组织现场练兵,请基层办案能手现身说法,讲授办案经验。要加强对基层工商所商标工作的指导,充分调动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加强系统、部门之间的商标办案协作。各市工商局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加大省内各市、县(区)之间的商标办案协作力度,形成强大的打击商标侵权合力。要扩大省际间协作办案范围,学习和借鉴外省办案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升我省商标管理人员的执法办案效率。今后凡是跨省的商标侵权案件,各市县要向省局上报,形成制度。要加强与公安、海关等有关部门的密切联系,建立商标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商标违法案件的移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