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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经贸部门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盐业市场管理
  1.巩固盐业网络建设成果
  根据《关于转发东莞市盐业网络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05〕19号)精神,进一步完善盐业现代化网络体系,巩固盐业网络建设成果,从而真正实现食盐分装集中化、销售网络化、流通配送化、经营连锁化、管理信息化,逐步形成全市统一集生产运输、分装配送、资金结算、信息处理为一体的盐业流通体系。
  2.督促做好食盐储备工作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保障食盐市场供应”的要求,根据我市食盐市场的供求情况,完善食盐储备制度,并督促食盐企业按国家规定做好盐产品调拨、购销和储存工作,从而保障我市的食盐供应及储备调运顺畅。
  3.加大盐业市场的行政执法力度
  加强食盐流通领域的监管,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不合格食盐退市制度,强化食盐防伪和包装管理,依法彻底查处、曝光食盐非法经营及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同时,要制定完善盐政管理的意见以及加强盐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方案,做好盐政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市、镇(街)两级经贸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肉食品、酒类、盐业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来抓,要做好部署,狠抓薄弱环节,强化监管。建议各镇(街)在原有的肉食品管理领导小组的基础上,由经贸办牵头组建食品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并建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强化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赋予经贸办一定人员(食品安全监督员)进入市场、工厂、食堂等巡查的职能、权力。经贸办要牵头做好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认真履行新赋予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
  (二)联合执法,形成合力
  肉食品、酒类、盐业市场整治工作涉及经贸、工商、农业、卫生、质监等多个监管部门,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配合,在信息沟通、线索传递、调查取证、捣毁窝点、处罚移交等方面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同时,要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效力,有效打击各种扰乱肉食品、酒类、盐业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查处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
  (三)共享信息,及时反馈
  为了及时掌握整治工作的进度及情况,我局将通过《简报》、《东莞经贸》杂志和网站的形式反映各镇(街)整治的工作信息。各镇(街)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联络工作,并每2周向市经贸局报送不少于1份工作信息,内容包括本镇(街)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整治工作经验以及存在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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