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报送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
(东经贸〔2007〕87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经贸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耗能企业“双千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经贸环资〔2006〕814号)和省经贸委《关于做好我省千家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的补充通知》(粤经贸环资〔2007〕112号)的精神,要求我市符合范围的企业做好能源审计报告、节能规划和2006年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从调查来看,大多数企业能够高度重视,但从企业提交的资料和反映的情况来看,仍存在对省的文件理解不足的问题,现强调要求如下:
一、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内容必须涵盖《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审核指南》(粤经贸环资〔2006〕901号)的内容;企业节能规划必须涵盖《企业节能规划审核指南》(粤经贸环资〔2006〕901号)的内容,不能缺项或漏项。(可在“东莞市经贸局网站http://dgetb.dg.gov.cn→能源与综合利用”栏查询)
二、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规范化,具体要标明计量器具的准确度、溯源情况。
三、能源流程图要有数据支持。
四、主要用能设备运行效率,要进行数据监测分析。
五、《企业节能规划》要对节能重点工程进行节能预期效益分析。
六、《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和《企业节能规划》必须分册装订,封面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后第一页要列明报告编制人员名单,法人代表确认后签名,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技术单位编制报告的要封面加盖技术支持单位的公章,在封面后的第二页列明委托技术单位全称,报告编制人员名单,审核人、批准人签名。
七、《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和《企业节能规划》一式十份,附电子版;《2006年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报市经贸局交通能源科。
建议报告和规划文体使用三号字,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在其网站(http://hzs.ndrc.gov.cn/newjsjyxsh/t20061115_93460.htm)刊登了《××公司节能规划(案例)》和《××集团公司能源审计报告(案例)》,可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