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保障我市生猪稳定供应的紧急通知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保障我市生猪稳定供应的紧急通知
(东经贸〔2008〕36号)


各镇(街)经贸办、食品公司:

  近期我国多个省市遭受雪凝天气灾害的严重影响,外省部分地区供应我市的生猪运输受到阻滞。为进一步确保我市生猪的稳定供应,满足人民群众在节日期间正常的猪肉消费需求,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做好生猪紧急储备工作

  各镇(街)要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以养代储或其他可操作的活猪储备方式做好生猪储备工作,力争生猪供应断链时有3-5天的生猪储备量,以投入市场供应。

  二、积极拓宽生猪采购渠道

  为保障雪凝天气灾害期间我市生猪市场的正常供应,各镇(街)食品公司要加强与生猪采购商的沟通联系,落实责任并积极拓宽生猪采购渠道,近期优先选择在我省周边市、县生猪产区采购生猪。如周边市生猪产区的生猪进入我市检疫受阻时,可直接与市农业局、市经贸局报告,协调解决。

  三、建立紧急情况报告制度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