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油库的产权证明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油库《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
7.油库及基础设施在2007年度迁建或扩建的,需提供省经贸委出具的规划确认文件及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
8.油库设施一年内4R彩色全景照片(如有多个油库,每个油库均应提供)。
(三)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陆上加油站)
1.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陆上加油站)年度检查登记表 (附件3);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
3.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4.安全监管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在有效期内、符合《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6.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2007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
7.加油站的产权证明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加油站《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
8.加油站一年内4R彩色全景照片。
(四)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水上加油站)
1.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水上加油站)年度检查登记表(附件4);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
3.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4.船舶检验证书簿;
5.在有效期内、符合《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6.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2007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
7.岸基加油站需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加油站《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
8.加油站一年内4R彩色全景照片。
四、年检资料说明
1.2007年度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年检工作委托东莞市能源行业协会进行初审,有关年检资料及电子表格可到东莞市能源行业协会复制,或登陆市经贸局网站--能源与综合利用--油品管理栏目下载(网址:http://dgetb.d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