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备召开全市名牌带动战略表彰大会;贯彻实施名牌培育发展规划,制订名牌重点培育指导性目录,指导扶持一批重点企业创建名牌,力争在传统产业创名牌、打造商贸服务业名牌、发掘恢复地方老品牌和老字号、引导外资企业创建国内品牌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抓好区域国际品牌试点建设与经验推广,支持大朗镇开展标准体系建设和编制实施品牌发展规划等工作。
十一、实施“商贸东莞”工程
指导镇街编制镇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认定第三批市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引导社区商业升级发展;开展专业批发市场、商业步行街、大型商场和餐饮业等专题调研;制定全市保税物流发展规划、重点物流企业及批发市场扶持发展与改造提升计划;制订全年经贸合作与会展业发展计划,指导和服务好各项重大商贸活动和以九大品牌展会为主的大型会展活动;培育一批龙头型的现代商贸流通企业,创建一批服务业名牌;开展餐饮企业分等评级工作;培育发展连锁经营、现代物流、新型批发业、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引进一批外资商务项目,延伸流通服务业的辐射半径。
十二、深入开展节能降耗
完善GDP能耗公报制度;按计划落实循环经济试点城市、试点园区、试点单位等工作,同时开展镇街节能降耗试点工作;组织召开全市节能降耗和技改投资工作现场会议;落实节能奖励专项资金及管理办法,支持实施一批节能改造重点项目;组建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和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创办《东莞能源监测》季刊;深入推进“双千节能行动”;争取设立市清洁生产服务中心;提出鼓励新能源推广应用的政策建议,支持神华环保水煤浆项目和电化集团煤气化联合循环(IGCC)洁净煤发电项目建设;成立市能源行业协会;办好节能宣传周,扩大节能降耗的舆论氛围。
十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重点开展食品安全整治、打击非法行医、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传销、打击商业欺诈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抓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建设;研究分析企业负担的新形式、新矛盾,提出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建议。制定《生猪屠宰企业管理办法》,加强屠宰企业硬件建设与规范管理;按年供应能力800万头的预期目标继续认定供莞生猪定点基地;全面实施集中采购;推广石龙试点经验,开展肉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网络建设;加强生猪肉品市场供应监测和调控,努力实现“两个100%”的目标。加强酒类市场执法,发挥好酒类产品经营诚信单位的放心酒供应主渠道作用。贯彻落实《东莞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以及农贸市场发展专项规划。规范拍卖业管理,加快全市拍卖大厅建设,成立拍卖典当行业协会。加强盐业、典当、二手车、报废机动车、民爆器材、船舶生产等行业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