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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山县康美镇城安村西侧和东西一路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山县康美镇城安村西侧和东西一路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09〕28号)


东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康美镇城安村西侧、东西一路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东政综〔2009〕34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康美镇城安村西侧、东西一路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的方案。拟出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66599平方米,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09〕12号文批准转用并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用途为工业仓储用地。
  你县公开挂牌出让工业仓储用地应根据《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及《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2〕236号)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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